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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与未参保人员究竟该参加哪个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呢?
参保与未参保人员究竟该参加哪个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呢?
2022-06-02 14:02
        本文将从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提升培训两方面,来给大家讲解目前推行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区别。本次开展的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训主要目的为紧盯“十四五”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任务,把握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具体要求,坚持分步实施、有序推进,坚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,坚持政策支持、市场主导。

01就业技能培训

 

       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进一步聚焦我省一、二、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对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的需求,经研究制定《就业技能培训职业(工种)目录及补贴标准(2022版)》,现予印发,自2022年4月6日起执行。

        要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,对脱贫劳动力(含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)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(含新生代农民工)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、退役军人、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(简称“两后生”)、退捕渔民、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,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,并在培训期间给予脱贫劳动力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退役军人、“两后生”、退捕渔民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。要进一步优化培训补贴机制,按照“自主选择、先垫后补、直补个人”的方式,直接通过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;或者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,劳动者凭券参训,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。

       此培训针对的主要是失业无社保人员,采取免费培训的模式支持失业人员再就职。

 

02专项能力提升培训

      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决策部署,深入落实《安徽省劳动关系“和谐同行”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》,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制度,加快建设协调劳动关系专业化、规范化队伍,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,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        培训对象为我市企业专(兼)职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,且符合《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规定的报名条件,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及建设工程领域劳资专管员优先。

       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,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四级、三级证书的,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。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。

        此培训针对的是企业职工,有社保人员。坚持问题导向,紧贴用人单位实际,做好跟踪指导,引导用人单位切实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实施劳动合同管理、开展集体协商、参与民主管理、调处一般劳动纠纷、促进和谐共赢等方面的作用,做到学有所用、人尽其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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